烟台大连建立航线恶劣天气通报制度
时间 08-05-09 08:31:34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文章收藏
加入收藏夹

  (记者 高少帅 通讯员 郝光亮)记者昨天从市海事局获悉,为深入推进烟台—大连“安全畅通文明”航线创建活动,烟台海事局与大连海事局协作制定了《烟连航线恶劣天气通报制度》,加强客滚船安全监管预防预控能力。

  据介绍,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气象通报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在烟连航线客滚船未来一个航次内风力超过7级(含7级)、高速客船未来一个航次内风力超过6级情况下,烟台、大连海事部门互相通报气象。天气通报制度实施后,烟台、大连海事部门能够更加及时地掌握烟连航线气象情况,便于跟踪该航线恶劣气象发展变化,提高对恶劣天气的预警预防能力。

 
Copyright ©1998-2007 莱州信息港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网通莱州市分公司 ICP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05031186号
制作维护: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莱州市分公司
业务联系电话:0535-2226988 E_MAIL:webmaster@laizho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