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一大早,龙口市北马镇农民陈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赶集卖菜。临近中午时分,陈某一车菜全部卖完,共收入190多元。他非常高兴,在饭馆吃午饭时喝下了3两白酒。不料在驾车返回途中被龙口市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按照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陈某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400元,扣6分,吊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当陈某得知这一处罚规定时,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后悔莫及。就是因为自己贪杯,不但赔上卖菜的钱,而且还要再搭上200多元。陈某觉得回去无法向家人交待,连说:“俺真不该喝这杯酒!”记者 姜海英 通讯员 辛梅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