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菜收入190 高兴地喝了3两 酒后驾车被罚400
时间 08-05-21 08:38:10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文章收藏
加入收藏夹

  11日上午一大早,龙口市北马镇农民陈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赶集卖菜。临近中午时分,陈某一车菜全部卖完,共收入190多元。他非常高兴,在饭馆吃午饭时喝下了3两白酒。不料在驾车返回途中被龙口市交警大队民警查获。

  按照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陈某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400元,扣6分,吊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当陈某得知这一处罚规定时,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后悔莫及。就是因为自己贪杯,不但赔上卖菜的钱,而且还要再搭上200多元。陈某觉得回去无法向家人交待,连说:“俺真不该喝这杯酒!”记者 姜海英 通讯员 辛梅松

 
Copyright ©1998-2007 莱州信息港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网通莱州市分公司 ICP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05031186号
制作维护: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莱州市分公司
业务联系电话:0535-2226988 E_MAIL:webmaster@laizho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