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志杰通讯员 红岩 新涛 水母网5月9日讯 “养路费缴费时间改到10号前,这样我们月初就不用急三火四地来缴费了。”6日,一名缴费车主如是说。 “五一”期间,买车刚两个月的车主王某驾车到外地游玩,突然想起5月份养路费还没缴。他正犯愁的时候,同车的人提醒说:养路费缴费改到10号前了。他连忙打电话给牟平公路局征稽办求证,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交通厅的通知,在用车辆已改为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养路费,也可以同时预缴以后月份的养路费。每月10日前未按规定缴纳当月养路费的,从当月11日起加收滞纳金。以往,缴费时间为每月1日前,过时须缴纳滞纳金,每月月初往往成为车主缴费的高峰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