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9日讯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出通知,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行年度审验,并统一换发新的《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
年审除按规定的内容审验外,重点审验涉及促进服务业发展、涉及民生的上学、医疗、住房等收费项目。凡在物价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均要按规定到物价部门换发。新的《收费许可证》实行全省统一样式,由省物价局统一印制,使用有效期为三年。同时对收费单位执收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同时换发《收费员证》。在换发新证之前,旧证可与新证同时使用。 (烟佳 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