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房子不如加以盘活试试“居家型养老”
时间 08-04-17 08:24:04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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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本报二版刊发《以房养老是“烫手山芋”?》一文后,引起读者很大反响,纷纷拨打记者热线电话,就老人养老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有读者在来电中表示,老人到了垂暮之年,能过上较为富足的物质生活,是大多数人的迫切愿望。但老人到了这把年纪,手中握有的最大资产是房产,如何盘活手中的房产,让生活得到保证和改善,不失为一条可探讨的养老途径。

    烟台某技能学校孙校长说,眼下,国内有的大城市为解决孤寡老人的养老问题,采取双方签协议的做法,老人生前可免费吃住在敬老院,死后房屋产权归敬老院所有。这是一种牵扯到房产归属的养老方式。还有一种不牵扯到房产归属的“居家养老”方式,即老人利用家里的闲置房间安置其他的老人居住,如此一来,就可达到降低护理费用、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譬如,一独居老人家里有两室一厅,而每个月的护理费要1200元,如果把闲置的房屋再安排进去两个老人居住,一个护理员可同时护理3个老人,包括做饭、起居及诊疗等,这样,老人不但生活质量提高了,每月还可节省一半的费用。

    孙校长说,这种“居家养老”方式需要有关机构来调配。从小处说,能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给儿女减轻压力,又不牵扯房产的归属问题;从大的方面说,能给国家节省建养老院需要的土地,同时节约建设资金,可谓一举多得。(孙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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