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1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老龄委获悉,2008年我市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等方面,出台涉及老人的医疗、娱乐健身、文化生活等10件实事。惠及全市107.3万老年人。 具体实事如下:1、以迎奥运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主题,拟于老人节前夕,举办市直离退休干部运动会及各种文艺演出活动。2、对 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老年人起诉的案件,在保证公正审理的基础上在法定审限内尽快审结,及时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年人起诉追索赡养费的,在符合先予执行条件时,可以根据老年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3、改善牟平区中医院、栖霞市妇幼保健院和部分县市区乡镇卫生院等医疗设施,为区域的23万农村老年人就近看病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4、完成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二期主体工程和1-2个县级中心建设规划立项。5、在全市建设村居“老年之家”200处以上(其中100处为市级示范点)。6、老年人持老年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件,免费使用城市管理系统所管辖范围的收费公共厕所。7、 在“进社区公益电影放映活动”中,播放老年人喜爱的影片资料,计划达到200场以上。8、全市拟建300处全民健身工程,使老年人能够就近便利参加体育锻炼。9、继续加大村居养老补贴的提标扩面力度,提高覆盖率,在已有实行养老补贴制度的村居基础上,年内每个县市区新增5%,确保全市达到30%以上。10、每个县市区年内至少要有1个乡镇设立老年人优惠定点医院,全市设立乡镇老年人就医优惠卫生院20处以上。 各项实事9月30日前将落实到位。(同林 京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