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讯 从3月1日起,全市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将开始年度检验。验照范围是:2007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本年度个体工商户的验照时间为:从3月1日至6月30日,与往年有所不同。以往,个体工商户年检一般是根据注册时间,随到随“检”,属滚动年检。今年则实行的是集中验照,即,必须在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进行,与企业年检同时进行。 ■个体户该提交哪些材料? 个体工商户年检时提交的材料也有变化。本次验照,按照小局大所改革的要求以及委托权限的要求,均由工商所办理验照手续。个体工商户申报验照应当提交:(一)《个体工商户验照表》;(二)营业执照正副本;(三)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须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四)其他材料(如,再就业优惠证等)。 ■工商所审查范围有哪些? 各工商所对验照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许可证件是否齐备有效,是否已过有效期限;有无其他违法违章行为。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必须认真查验许可证件原件,并留存有提交人署名的、经核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备案。 今年换照范围、换照方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换发营业执照时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申请换照时,应当使用新注册号的营业执照。除上述两种情况需要换发营业执照外,个体工商户在不变更或在验照时有效期未满的,不需要换发新注册号的营业执照。 通过验照的,各所在营业执照正副本上粘贴验照标识,并发还营业执照。 ■验照、换照花费多少? 在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中,工商部门将严格执行个体会员费的收费标准,严禁借个体工商户验照搭车收取其它费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规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4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每次收费20元;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取变更登记费10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工本费3元;贴花验照不收费。 ■不参加年检将吊销执照 在验照中,发现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情况与核准登记事项不一致的,相关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或者验照时已丧失原有登记条件等情况的,可暂缓通过验照,待条件符合后再予以通过验照。 对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验照结束后,将统一吊销其营业执照。(记者方春明 通讯员杨军 徐惠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