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3月27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工作的意见》,市直和芝罘区2007年度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组织申请、受理审核、汇总排序等工作已经结束,按照房源供应数量已初步确定入围申购家庭并完成公示。 3月27—28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发放家庭名单公示,公示电话为6630523(市直)、6223873(芝罘区),公示地址:烟台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ytzzfdc.gov.cn);同时在烟台住房保障中心(市直),芝罘区房管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公示栏内进行公示(芝罘区)。 公示期间,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住房保障中心派出6个住房专项调查工作组深入各有关单位,对2007年度市直经济适用房申购入围的490个家庭的住房等有关情况进行实地复查,为发放购房证明和组织现场销售提供准确依据。对在芝罘区申购入围的598户家庭的复查工作由区房管局负责同步展开。 公示和复查结束后,将按照程序发放《购房证明》和现场售房。记者 方春明 通讯员 张经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