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成植物人丈夫去世 遗孀接受了不公平赔偿
时间 08-03-20 08:10:38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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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为她讨回公道

记者 于君 通讯员 曲文波 孙录江

水母网3月19日讯 一个三口之家先后遭遇两次不测,女儿被撞成了植物人,丈夫被夺去了性命,剩下一对失去经济来源的无助母女,家庭陷入了困境,好在检察官从中协调,才解了这对母女的燃眉之急。

家住牟平农村的王进梅,6年前心爱的女儿因发生车祸成了植物人,原本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就靠丈夫打工挣钱来养家糊口,给女儿治病。天有不测风云,今年1月26日早晨,丈夫在上班的路上也遭遇了车祸,不幸撒手人寰。家中屡遭不幸的王进梅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让她几乎失去了再活下去的勇气。就在此时,肇事司机周某经多方托人,找到了她要求私了,王进梅考虑到如不签协议,可能一分钱的赔偿也拿不到,往后拉扯病床上的女儿过日子确实成了实际困难,于是便同意了赔偿8万元的协议,也接受了周某事先提出的先付给她4万元,余下的4万元在今年10月底付1万元,另3万元在2011年10月底付清的请求。

周某肇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办案人员在审阅案件材料时看到了这份协议,感到有失公平:本来受害人在赔偿额上就已经让步了,可肇事者还不一次性还清,却在赔偿时间上给予拖延。办案人员经了解得知:王进梅当时是出于善心,考虑到肇事司机也来自农村,经济同样不宽裕,且自己的女儿又需要时时不离人的照顾,怕拿不到钱,以后的生活没有着落,就答应了这个“有失公平”的条件。

办案人员考虑双方家庭的经济现状,及时找到周某做工作,督促他将余款补齐。拿到沉甸甸的赔偿款,王进梅激动地说:“感谢检察官为我们母女讨齐了赔偿款,这可是我女儿的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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