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亩 水母网3月12日讯(记者 孟宪臣) 记者从国土部门获悉,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我市日前明确了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指标,土地投资强度一般不得低于200万/亩,国家级开发区一般不低于240万/亩,而省级开发区则一般不得低于200万/亩。 同时规定的其他控制指标还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小于500万元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可通过建设标准厂房解决经营场所;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0.6、建筑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15%、厂前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比例不高于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