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查个人信用 信用不良者银行可拒绝贷款
时间 08-03-07 08:32:45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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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母网讯 随着央行征信系统开通,个人信用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很多市民非常关心:我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信用情况呢?记者从人民银行烟台中心支行了解到,市民个人可向银行申请查询自己的信用记录。

    据介绍,征信系统自2006年正式启用,如今已经覆盖全国,市民凡是在银行进行过贷款、担保、开设个人账户等业务,均会被录入征信系统中,形成个人信用报告。市民到银行进行贷款等经济活动时,银行会先查询征信系统,了解贷款人的信用度,再决定是否对其进行贷款。市民如想自行查询个人信用记录,可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银行提出书面查询申请,得到许可后,就能拿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上边有在银行开立的贷记卡、准贷记卡使用和还款情况,银行贷款还款情况及个人基本信息。

    据了解,市民曾经逾期还款就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对于连续违约或恶意欠款情节严重者,银行将会根据各自规定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如减少贷款额度、不能享受优惠利率,甚至拒绝向其贷款。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是全国联网,只要在一家银行有不良记录,在其他银行都可查到,每年都会有一些市民因信用“污点”而影响贷款。

    另外,银行人士提醒市民,信用卡记录也在个人征信系统内,在三个月中连续两次出现逾期不良记录且数额较大者,银行将会对其贷款做出限制。(王倩 雪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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