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科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将更加方便快捷,这是新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给劳动者带来诸多方面的权益保障。 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据了解,过去需要缴纳仲裁费,很多劳动争议当事人由于经济困难,拿不出几百元钱而放弃维权。新的法律将大大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用人单位不能再恶意拖延时间 过去,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复杂,时间太长,很多劳动者因耗不起时间而放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这一状况将得到改变。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是“协商、调解、一裁两审”,其中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案件的法定一般期限为两个月,人民法院一审的法定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二审法定一般期限为三个月。一些用人单位为此进行恶意诉讼以拖延时间,使劳动者不能得到及时的赔偿。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仲裁环节规定部分案件实行有条件的“一裁终局”。这意味着,今后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而发生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此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还缩短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由原来的六十日减至四十五日,如果确需延期,延长期限也由过去的不超过三十日缩短至不超过十五日。 申请仲裁的时效延长为一年 据了解,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案件中,多数是因超过了仲裁时效。因为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60天。为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延长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并完善了时效中断、中止制度。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同时规定,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此外,法律还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记者 刘海玲 实习生 韩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