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者个税申报开始 时间截止到3月底
时间 08-01-07 08:05:12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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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2008年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拉开帷幕,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需于3月底(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之前,到主管地税机关履行申报义务,以免逾期受到处罚。

    今年是高收入者进行个税申报的第二年。去年,我市共有7508名高收入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个税申报,在全省占比达17%。记者了解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地税工作人员提醒,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所有收入均已于年度中间全额缴纳了税款,可以通过自行到纳税服务大厅或邮寄两种方式完成申报。如果纳税人还有需要补缴的税款,则需前往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补税手续。另外,逾期不申报的高收入者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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