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切莫借人 引发官司难脱其责
时间 08-01-03 08:06:17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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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借用他人机动车辆肇事逃逸,不仅自身违法,而且牵涉车主。龙口市人民检察院近日受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提醒机动车主:切莫轻易借车给人。

  据介绍,经审查,该案中,肇事逃逸者张某驾驶的车辆并非自己所有,而是通过其舅子借的别人的车辆。张某在驾车途中将一骑自行车的中年妇女撞倒。事故发生后,张某未将被害人及时送医院,也未报警,而是溜之大吉,结果被害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最终,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张某诉至法院,虽然刑事责任由被告人张某承担,且有肇事逃逸的法定加重情节,但是车的主人因此也承担上民事连带责任。(刘娜承明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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