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14时,市民江先生在北马路汽车站对面的一家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款,谁知光顾着数钱,竟忘了把银行卡退出来。等他20分钟后想起来再回来找时,银行卡不见了,一查,卡里7400元钱已被取走。 江先生立即报了警,警方与银行取得联系,调出自动取款机监控录像查看取款人。警方目前正利用公安系统网查找取款人。 法律界人士认为,这笔钱虽因失主过失而丢失,但是根据《民法通则》,公民捡到的遗失物或丢失物应归还失主,保管或管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由财物所有人承担。拒不返还的,是不当得利。失主江先生希望取款人能主动与他或是警方取得联系,归还捡到的7400元钱。 记者电话:6048079 记者 刘海玲 实习生 韩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