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电自燃洞房烧成“窑洞” 厂家赔偿3.4万
时间 08-01-25 08:40:36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文章收藏
加入收藏夹

工商部门勘察彩电自燃现场.诗星摄

水母网1月25日讯 结婚新买的液晶彩电自燃引发大火,将新房烧成“窑洞”。23日,经芝罘区消协执法人员介入调解,无家可归的市民于先生终于拿到了彩电生产厂家的3.4万元赔偿金和一台新彩电。

去年5月,市区于先生花4800元买回1台某品牌液晶彩电。今年元旦当晚,于先生回家发现液晶彩电无故自燃引发大火,将家中电器和生活用品付之一炬,屋内家具等被熏得面目全非,新房装修费和电器等物损失数万元。尽管事后彩电生产方承认对火灾负担责任,但拒赔被熏黑的家具等,于先生屡次找厂家索赔均无果而终,无奈只得向芝罘区消协投诉。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勘察,一一核实新房烧毁物品,对损失价值进行了评估。

随后,消协工作人员通过家电专卖店客服部,多次督促厂家驻烟售后服务部,协商于先生损失索赔事宜。面对消协提供的损失清单,厂家驻烟售后服务部最终同意一次赔偿于先生1台同品牌新彩电和3.4万元现金。 (杨波 同泉 安勇 诗星)

 
Copyright ©1998-2007 莱州信息港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国网通莱州市分公司 ICP备案许可证号:鲁ICP备05031186号
制作维护: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莱州市分公司
业务联系电话:0535-2226988 E_MAIL:webmaster@laizho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