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烟台1月21日讯 大胆窃贼自作聪明,拿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偷来的身份证和存折去银行取款。近日,招远市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今年38岁,2007年12月的一天,刘某伙同他人窜至邻居家中,盗窃了1万元现金和两张各5000元的存折,并盗窃了该居民夫妇的身份证。因是定期存折,没有本人及户主身份证无法取款,刘某便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及偷来的户主身份证来到农村信用社,分两次从信用社提取了存折上的本息共计10100元现金。 公安机关通过农村信用社的监控录像及刘某取款时提交的本人身份证号,轻松破案。记者 曲是捷 通讯员 建慧 贵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