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倒卖精制盐 触犯法律被罚两万余元
时间 08-01-21 08:30:41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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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母网1月18日讯(通讯员 秀颂 记者 利明)现年30岁的王某,从2001年开始在自村腌制咸菜,生意原本不错的他却受人蛊惑干起了倒卖食盐的营生。近日,王某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21530元。

2006年2月份,王某到烟台某市场送咸菜时,一李姓客户找到他询问能不能帮其购买食盐,并且承诺一年可给王某一万元的好处费。王某在利益的诱惑下,加之李某的再三恳求,不惜以身试法,做了触犯法律的事情。2006年2月至2007年3月间,王某利用自己腌制咸菜的名义,从盐务局购买精制盐,并将其所购买的精制盐卖给李某等人共计24.8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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