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原莱阳某驻地高校教材科科长于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教材折扣款近10万元,并将科室创收的11.3万元与会计私分。日前,莱阳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7年春,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接到莱阳某驻地高校学生举报,反映该校学生使用的教材价格较高,怀疑有人从中做了手脚。经过侦查,检察人员发现该校教材科原科长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查明,于某在为学生订购教材的过程中,通过与他人开办书店的方式,套取教材折扣款近10万元。检察人员同时还查明于某将科里创收的11.3万元与会计巧立名目私分等犯罪事实。(义胜晓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