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车费起争执捅死的姐凶手判处死刑赔偿25万元
时间 07-12-27 08:00:37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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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出租车费起争执,一乘客竟持刀将女司机杀死,潜逃5年终被抓获。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1000元,赔偿受害人亲属经济损失25万余元。

  娄某,男,43岁,小学文化,栖霞市农民。1994年因犯非法拘禁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栖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1997年减刑释放。
 
  2002年8月22日15时许,娄某在蓬莱市汽车站搭乘女个体出租车司机汤某驾驶的夏利出租车到莱阳市。后汤某开车拉着娄某绕道栖霞市返回蓬莱市。当晚9时许,当车行至蓬莱市蓬水路徐集路段时,汤某让娄某支付车费,双方发生争执,娄某持随身携带的匕首朝汤某腿部、胸部、颈部等处连捅10余刀,致其右颈内静脉破裂、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娄某杀人后将汤某的手机盗走。2007年3月娄某被抓获归案。 (姜峰 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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