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 本报讯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范庆梅,常委会副主任仇善强、蒋淑珍、潘光旭、江林昌、徐绵竹、栾国风、于旭华,秘书长葛枫安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刘树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为群、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锡海等列席会议。 范庆梅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刘树琪作的关于2007年城市规划和城建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暨2008年安排意见的汇报和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栾国风作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烟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葛枫安作了关于烟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分组对会议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 蒋淑珍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烟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新选举出的487名市十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或通过。会议决定了列席烟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员范围。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范庆梅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记者 栾静 通讯员 刘光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