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通讯员 王文武 吕吉声 记者 徐中华)近日,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农村”活动中,龙口市获“全国绿色小康市”。据悉,全国共有100个城市进入首批“全国绿色小康市”,山东省有5个县市区被命名表彰,龙口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 近年来,龙口市在推进绿色小康市建设工作中,以大绿化为切入点,不断提升生态建设水平。2005年以来,龙口市在农村深入开展了以创建绿化村庄和卫生村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双建”工作。2006年,该市投入资金1.7亿元,新增绿化面积330万平方米,修建绿化景点493处,硬化村内道路830条,133万平方米,新上路灯3212盏,有70%的村初步达到绿色村庄标准。今年以来,龙口市各级用于造林绿化的资金达5000多万元,路网及林地集中区栽植各类苗木73.8万株;完成山区植苗造林2600多亩,栽植苗木56.2万株;新增绿化面积240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