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海东 通讯员 莫言)记者今日从市质监局获悉,从明年起,我市小作坊加工的食品将纳入定期监督检查范围,每年要接受两次质量监督检查。 据介绍,以前小作坊加工的食品疏于监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今年以来,经过整治,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发生了根本变化。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小作坊的产品必须强制检验。自明年开始,我市小作坊加工的食品将纳入定期监督检查范围,每年要接受两次质量监督检查。如果质量不合格,将按照《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到小作坊去购买食品时,首先要看一看墙上是否悬挂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质监部门盖章的质量安全承诺书。如果没有这些证件,就不属于合法的加工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