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用热规定全市统一 初家小区供热总“休息”
时间 07-12-17 08:03:35 点击数 文章作者
栏目 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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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家住牟平区体育馆路的梁女士反映:我们家住的这片区域,从去年开始对暖气进行改造。今年改造完后,我家又进行了装修,所以拖的时间比较长,耽误了正常供暖。近几天,我到牟平恒通热力公司去办理供热手续,人家说不可以将前期没有供热的热费直接扣除,而是要交全采暖期费用。芝罘区中途要热不用交全费,为什么牟平就不行?

  牟平区城管局公用设施办公室答复:今年,烟台市物价局出台的烟价〔2007〕51号文《关于理顺市区供热期间申请停、用热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用户于11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需放供热系统内软化水的,放水费为30元/次。同时,用户于11月16日至3月31日期间办理停用热手续的,需放水并进行管网平衡、调试的,管网平衡调试费为50元/次,不需要放水的不收费。牟平区原则上也执行该规定。公用设施办公室的同志承诺帮梁女士协调解决此事。
 
  家住福兴家苑1号楼内10号居民王先生询问:我们家的房子是从别人手中购买的二手房,光知道原来的房主买房时向开发商缴纳了暖气投资,小区原来自己供热,现在又不供了。想问一下,我们小区1—4号楼属于老区,住的人不少,何时能并入“500”?

  “500”答复:该小区1—4号的开发商已经与“500”签订了供暖协议,因这四座楼是老楼,室内采暖设施由开发商和村委负责组织改造,现在改造得差不多了,但是由于开发商与“500”的协议未履行完,所以至今没有供热,一旦履行完,马上就可供暖。

  家住莱山区初家小区3号楼12单元的一位先生反映:初家小区属于小区物业自己供热,但供热期间,锅炉房老是“休息”,到了傍晚5、6点钟,暖气片有时还是凉的,供到晚上8点钟就又慢慢凉了。如此供热,居民十分不满。

  记者多次拨打小区物业电话,电话开机,但无人接听。 ·孙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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