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 我市为380元
时间 08-03-19 08:23:33 点击数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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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烟台市再次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作出调整,从今年1月1号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县市区分为两个档次,我市为380元,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为19元。此外,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的失业人员,我市发放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532元,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为27元。详情可登陆烟台劳动保障信息网(http://ld.yantai.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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