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省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平均税额为22.5元
时间 08-01-23 08:28:02 点击数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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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确定了各地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平均税额标准,其中,上海、北京、天津最高,分别为45元、40元、35元,我省为每平米为22.5元。于1月1日起实施新的《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在税额标准上上调4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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