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被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时间 08-01-17 08:34:59 点击数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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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省委、省政府在济南召开“平安山东建设工作会议”,隆重表彰2007年度“平安山东”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市公安局在会上受到了表彰。
    市公安局继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局”和“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后,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获此殊荣的在全省公安系统中仅有2个单位。
    在市公安局举办的欢迎仪式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宋华君要求我市公安系统要认真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形势,继续抓巩固、抓深化、抓发展,富有成效地深入推进平安莱州、平安山东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使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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