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药店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时间 07-12-28 08:17:52 点击数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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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一年来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对全市药店实行了信用分级管理制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监督检查、抽查检验以及投诉举报情况将全市药店共分为四级:A级,守信企业,B级,警示企业,C级,失信企业,D级,严重失信企业。按评价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重点扶持;对警示企业,预先警告并在专项检查和举报外适当增加监督检查频次,重点帮促;对失信企业,公开违法违规记录,加强日常监管;对严重失信企业,重点监控,继续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况在媒体公布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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